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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妇联

教育和引导宝山区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维护宝山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宝山区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代表宝山区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团结、动员宝山区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下属机构

  • 组织联络部 负责宝山区机构编制、职称、工资、调配、出国政审、招聘录用、统计、人事档案以及公费医疗、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负责宝山区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
    负责宝山区团体会员组织管理工作。
    负责宝山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工作。
  • 权益部 负责处理宝山区群众来信来访,参与对重大典型信访案件专项调查,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
    推动宝山区妇女群众自治组织的建立与发展。
    指导、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负责参与宝山区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规、规章的拟订和有关普法工作。
  • 宣传部 配合宝山区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和实施活动和文化建设。
    组织宝山区妇女开展活动,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
    有针对性地开展宝山区妇女思想教育工作。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