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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妇联

代表深圳市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华侨华人妇女、妇女组织的联谊,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维护深圳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深圳市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促进合作,为维护世界和平作贡献。

下属机构

  • 宣传部 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圳市妇女思想教育工作。
    组织深圳市妇女开展活动,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
    配合深圳市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和实施活动和文化建设。
    负责指导联系深圳市市女企业家协会、广州女子书画会工作。
  • 权益部 指导、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推动深圳市妇女群众自治组织的建立与发展。
    负责处理深圳市群众来信来访,参与对重大典型信访案件专项调查,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
    开展深圳市社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 组织联络部 负责深圳市团体会员组织管理工作。
    负责与港澳台地区及海外侨胞妇女的联谊工作。负责外事接待工作。负责纪检工作。
    负责深圳市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
    负责指导联系深圳市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市女领导干部联谊会、市女知识分子联谊会工作。负责机关党委工作。负责计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