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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妇联

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教育和引导通化市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维护通化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通化市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代表通化市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下属机构

  • 组织联络部 配合通化市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
    负责通化市机构编制、职称、工资、调配、出国政审、招聘录用、统计、人事档案以及公费医疗、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负责通化市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
    负责通化市团体会员组织管理工作。
  • 权益部 开展通化市社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负责处理通化市群众来信来访,参与对重大典型信访案件专项调查,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
    推动通化市妇女群众自治组织的建立与发展。
    指导、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 宣传部 负责指导联系通化市市女企业家协会、广州女子书画会工作。
    配合通化市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和实施活动和文化建设。
    组织通化市妇女开展活动,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
    有针对性地开展通化市妇女思想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