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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县外事局

管理、指导桃园县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等社会团体工作。
负责中共桃园县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外事办公室,桃园县港澳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桃园县实际,研究起草有关外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下属机构

  • 国宾处 负责接待来桃园县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副总统、副总理、外交部长等国宾、外国前政界要人和其他重要外宾,以及我驻外使领馆邀请、推荐的重要外宾和团组。
    做好桃园县国际友好联络会的日常事务及接待工作。
    利用外事接待的各种渠道和机会,为桃园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 秘书处 综合协调桃园县外事办机关行政事务及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桃园县外事办文秘事务、信息简报与督查、公文处理和印刷、文书档案工作。
    负责桃园县外事办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机要、保密、印鉴管理。负责中宾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等事务。
    负责推进桃园县外事办机关电子政务及后勤保障等内部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综合业务处 统筹安排分工范围内的桃园县外事办领导外事活动。
    审核和管理邀请外国人士来访事宜,核发签证通知函电。
    统筹、管理及指导桃园县对港澳工作的事项。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涉外事件。
    指导桃园县外事办各区、县和市级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对外交往和参观点建设的工作。组织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