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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外事局

负责安顺人员因公出国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归口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或审核有关部门派遣的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团组和人员工作;负责办理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申办签证及因公人员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通行证的签发及签注;负责办理市领导出访报批等事宜;负责安顺对外邀请管理工作,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同安顺的交往事宜,按授权核发外国人来安顺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在安顺外籍人士的公务、礼遇、外交签证。
指导外事工作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外事干部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外事纪律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外事纪律的执行情况,协助市有关部门处理违反外事纪律、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声誉的重大案件;会同市有关部门表彰外事系统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承办安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安顺与国外友好城市或地区交往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及综合性工作;负责与国外地方政府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指导安顺外事接待、对外交往及涉外参观点建设工作;审核安顺各区县对外结好事宜。

下属机构

  • 领事处 受理领事馆人员以及临时来华人员的外交、公务、礼遇签证的申请,对安顺外事服务中心受理领事认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对安顺各部门、各单位与领事馆交往进行指导,促进安顺与派遣国的经贸、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
    协助做好外国驻安顺领事馆的建立、关闭及等级变更工作。为领事官员执行公务提供便利。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双边领事关系条约,在外交部的授权下,代表安顺政府处理与外国各驻安顺领事馆有关的事宜。
  • 综合业务处 指导安顺外事办各区、县和市级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对外交往和参观点建设的工作。组织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培训。
    统筹、管理及指导安顺对港澳工作的事项。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涉外事件。
    审核和管理邀请外国人士来访事宜,核发签证通知函电。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安顺外国人士的管理及外国友人的表彰、奖励工作。
  • 秘书处 负责推进安顺外事办机关电子政务及后勤保障等内部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安顺外事办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机要、保密、印鉴管理。负责中宾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等事务。
    负责安顺外事办文秘事务、信息简报与督查、公文处理和印刷、文书档案工作。
    综合协调安顺外事办机关行政事务及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