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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外事局

贯彻执行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盐城实际,研究起草有关外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负责来盐城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以及负责各国驻华外交人员来盐城进行公务活动的安排工作;负责统筹安排市领导参加非经贸外事活动。
负责盐城与国外友好城市或地区交往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及综合性工作;负责与国外地方政府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指导盐城外事接待、对外交往及涉外参观点建设工作;审核盐城各区县对外结好事宜。
负责盐城人员因公出国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归口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或审核有关部门派遣的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团组和人员工作;负责办理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申办签证及因公人员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通行证的签发及签注;负责办理市领导出访报批等事宜;负责盐城对外邀请管理工作,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同盐城的交往事宜,按授权核发外国人来盐城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在盐城外籍人士的公务、礼遇、外交签证。

下属机构

  • 国宾处 负责接待来盐城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副总统、副总理、外交部长等国宾、外国前政界要人和其他重要外宾,以及我驻外使领馆邀请、推荐的重要外宾和团组。
    做好盐城国际友好联络会的日常事务及接待工作。
    利用外事接待的各种渠道和机会,为盐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 秘书处 综合协调盐城外事办机关行政事务及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盐城外事办文秘事务、信息简报与督查、公文处理和印刷、文书档案工作。
    负责盐城外事办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机要、保密、印鉴管理。负责中宾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等事务。
    负责推进盐城外事办机关电子政务及后勤保障等内部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综合业务处 统筹安排分工范围内的盐城外事办领导外事活动。
    审核和管理邀请外国人士来访事宜,核发签证通知函电。
    统筹、管理及指导盐城对港澳工作的事项。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涉外事件。
    指导盐城外事办各区、县和市级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对外交往和参观点建设的工作。组织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