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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外事侨务旅游局

指导巴南区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工作,参与处理涉及外国专家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负责巴南区旅行社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旅游投诉处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承办巴南区委、巴南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侨务、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巴南区委、巴南区政府关于外事、侨务、旅游工作的决定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市直部门和区县的外事、侨务、旅游业务工作,围绕巴南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外开放和外事、侨务、旅游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巴南区委、巴南区政府的外事、侨务、旅游工作决策提出建议。

下属机构

  • 侨务科 协调巴南区涉侨经济投诉工作,依法保护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
    贯彻执行巴南区侨务工作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调研国内侨务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联系巴南区海外华侨华人新闻机构、文化团体和华文教育机构,开展对外宣传及文化交流工作。
    组织开展巴南区涉侨捐赠工作并参与监督管理。
  • 外事科 指导巴南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为巴南区企事业单位对外交往合作提供外事服务。
    归口管理巴南区因公出国(境)工作。负责巴南区参加上级部门组团因公出访事务的审核工作。
    指导巴南区外事系统的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对外缔结友好城市及友城交往的相关工作。
    负责巴南区自组团出国(境)任务审核申报事宜。
  • 旅游发展管理科 负责国内旅行社设立核准、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初审上报、旅行社自组境外旅游团队旅游签证初审上报。
    研究巴南区旅游发展方针、政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重大问题,起草地方旅游规范性文件草案,监督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承担巴南区导游人员和景区讲解人员管理工作。
    拟订巴南区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