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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外事侨务旅游局

拟订静安区外事、侨务、旅游工作的规划、计划和规范性文件;检查静安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外事、侨务、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
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静安区活动和市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工作,参与处理中国公民在国外和港澳地区的领事保护事宜及外国人在静安区涉案事宜,参与处理静安区重大涉外案件和涉外应急事件。
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服务工作,会同静安区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负责静安区旅行社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旅游投诉处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下属机构

  • 外事科 负责静安区自组团出国(境)任务审核申报事宜。
    参与协调处理静安区公民和机构在国外及港澳地区发生的突发事件,参与处理在静安区发生的涉外案件和涉外突发事件,会同相关部门保护静安区公民和机构在国外及港澳地区的合法权益。
    负责静安区部门科级及其以下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统筹安排静安区领导参加的外事活动。
    负责与国外地方政府、社团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的相关事宜。
  • 旅游发展管理科 拟订静安区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监督实施。
    监督管理静安区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市场秩序。
    负责静安区内外旅游教育培训的交流与合作,指导旅游智力引进工作。
    承担静安区涉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静安区旅游资源普查和相关保护工作。
  • 旅游市场促进科 组织静安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
    负责静安区旅游信息化和旅游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旅游商品开发工作。
    承担静安区旅游市场分析、研究、预测工作。
    按规定承担静安区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