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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外事侨务旅游局

拟订长宁区外事、侨务、旅游工作的规划、计划和规范性文件;检查长宁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外事、侨务、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
负责外国记者和外国新闻机构在长宁区采访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长宁区外事系统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外事信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外来长宁区的文化交流项目进行审查,审核长宁区重要的外事新闻报道,会审重要的涉外稿件。
负责长宁区侨务工作,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区县侨务工作。
制订并组织实施长宁区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制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评审区县旅游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对长宁区旅游规划进行监督管理。

下属机构

  • 外事科 负责长宁区自组团出国(境)任务审核申报事宜。
    牵头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长宁区活动事宜。
    负责长宁区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长宁区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归口管理长宁区因公出国(境)工作。负责长宁区参加上级部门组团因公出访事务的审核工作。
  • 侨务科 组织开展长宁区涉侨捐赠工作并参与监督管理。
    承担长宁区华侨华人知名人士、重要社团、企业来长宁区接待工作及其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
    负责长宁区侨务系统外派华文教师的选派工作。
    贯彻执行长宁区侨务工作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调研国内侨务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 旅游市场促进科 组织长宁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
    负责长宁区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和申报工作。
    拟订长宁区旅游宣传促销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长宁区旅游统计与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