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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外事侨务旅游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侨务、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宝坻区委、宝坻区政府关于外事、侨务、旅游工作的决定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市直部门和区县的外事、侨务、旅游业务工作,围绕宝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外开放和外事、侨务、旅游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宝坻区委、宝坻区政府的外事、侨务、旅游工作决策提出建议。
拟订宝坻区外事、侨务、旅游工作的规划、计划和规范性文件;检查宝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外事、侨务、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
负责审核市直各部门、各区县报请宝坻区委、宝坻区政府审签(批)的涉及外事工作的文件;协调宝坻区外事工作和重大涉外活动。
归口管理宝坻区因公出国(境)工作,按照授权和管理权限,负责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工作。

下属机构

  • 侨务科 贯彻执行宝坻区侨务工作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调研国内侨务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组织开展宝坻区涉侨捐赠工作并参与监督管理。
    负责宝坻区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华侨回宝坻区定居事宜、困难归侨侨眷的救济扶贫工作、侨务信访和宝坻区涉侨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调研侨情,提供侨情信息。
    研究提出宝坻区开展侨务工作的建议和发展规划。
  • 外事科 归口管理宝坻区因公出国(境)工作。负责宝坻区参加上级部门组团因公出访事务的审核工作。
    负责宝坻区自组团出国(境)任务审核申报事宜。
    负责宝坻区部门科级及其以下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统筹安排宝坻区领导参加的外事活动。
    负责邀请宝坻区外籍人员来访的审核报批和重要外宾的接待事宜,审核有关单位外宾接待计划。
  • 旅游发展管理科 研究宝坻区旅游发展方针、政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重大问题,起草地方旅游规范性文件草案,监督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拟订宝坻区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监督实施。
    承担宝坻区涉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宝坻区旅游资源普查和相关保护工作。
    指导宝坻区旅游发展工作。承担宝坻区旅游区域合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