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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地震局

根据震害预测结果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会同忠县发展计划、经济、规划、财政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忠县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组织开展忠县水库地震等特殊诱发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承担上级交办的与地震监测有关的任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忠县防震减灾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起草忠县防震减灾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会同忠县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地震紧急救援队伍。指导、配合忠县各单位和市民的防震、避险、救助训练。协助忠县人民政府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忠县地震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全局性会议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忠县性有关重要会议,承担会务及有关秘书工作。
    承担忠县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协助忠县地震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部门政务工作,组织起草局机关相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负责忠县地震局行政事务和局办公楼物业管理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行政值班的安排、公务接待、机关车辆管理、办公用房的分配、办公设施的维修及维护工作。
  • 人事教育处 负责忠县地震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及机构设置、职责界定、人员编制的管理与调整工作。
    负责忠县地震局科技干部的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组织工作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管理工作。
    承担忠县地震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干部、人事教育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忠县地震局实际,研究起草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 震害防御处 组织与管理忠县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管理忠县震害预测工作。
    推进忠县依法行政,组织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和法制监督工作,负责对地震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的监督检查,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应诉工作。
    指导忠县地震灾害的预测和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