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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地方税务局(地税局)

组织实施四平市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
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省、四平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四平市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市人民政府指定征收的其他费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负责四平市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下属机构

  • 国际税务管理处 研究拟订四平市反避税措施,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
    执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
    承办四平市与国际机构、国家(地区)间税务机关的合作与交流业务。
    对四平市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 收入规划核算处 参与四平市起草税款征缴退库制度,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
    承办四平市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和税收监控管理工作。
    拟订四平市税收收入规划和税收会计、统计等相关制度。
    管理四平市税收数据,组织实施税收统计工作。
  • 纳税服务处 拟订四平市纳税服务规范和考核办法。
    指导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等工作以及四平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和新兴媒体的管理。
    组织处理纳税人有关纳税服务方面的投诉,组织开展四平市除税务行政复议、诉讼以外的税收法律援助和救济服务等工作,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
    组织实施四平市税收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