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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制定普陀区地方志书和年鉴编纂规范、标准。
承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普陀区委、普陀区政府及普陀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审查验收普陀区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指导编纂普陀区专门年鉴。
负责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指导普陀区旧志整理和研究工作。

下属机构

  • 秘书处 负责普陀区地方志编委会财务、总务、国资、综合治理等后勤保障及管理工作。
    负责普陀区地方志编委会机要、保密、印章、合同、公务网、档案等文秘工作。
    负责普陀区地方志编委会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并组织实施与检查。
    负责普陀区地方志编委会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筹备工作。
  • 专志工作处 负责组织对普陀区专志进行评议、审定、验收和出版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普陀区专志承编单位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协作交流,组织开发利用普陀区专志资源。
    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拟定普陀区专志编纂规划和编纂实施方案。
  • 区县工作处 负责对普陀区区县地方志书审查、验收。
    负责普陀区组织区县地方志编纂人员业务培训。
    负责组织普陀区区县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协作交流。
    负责指导协调整理旧志,组织开发利用普陀区区县地方志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