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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组织开发利用昌吉州地方志资源,积极开拓社会用志途径,组织开展地方志工作信息化建设;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服务。
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指导昌吉州地方史志学会和昌吉州年鉴学会的工作。
组织实施昌吉州地方志系统干部培训和编纂人员业务培训。
负责表彰和奖励在昌吉州地方志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和地方志优秀成果。

下属机构

  • 专志工作处 拟定昌吉州专志编纂规划和编纂实施方案。
    拟定昌吉州专志编纂业务规范、标准。
    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昌吉州大型企业集团、重点院校、重要文化场馆、科研院所、医疗院所、社会团体(包括在上海的中央单位)等市级专志编纂和业务培训与交流工作。
    负责组织对昌吉州专志进行评议、审定、验收和出版管理工作。
  • 区县工作处 负责指导协调整理旧志,组织开发利用昌吉州区县地方志资源。
    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昌吉州区县地方志工作。
    负责指导昌吉州各区县拟定地方志书编纂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 研究室 负责昌吉州地方志编委会局域网等信息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指导昌吉州地方志编委会地方志信息化建设。
    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拟定昌吉州地方志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地方志理论研究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