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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国有资产管理局

审批自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评估和财务处理问题。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决定评估自贡项目的立项,委托评估机构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并负责评估结果的确认。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贡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指导和监督自贡各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企业资产管理科 审核自贡所出资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对自贡所出资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
    研究提出自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负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协助自贡所出资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 统计评价与绩效考核科 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
    依法对自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负责自贡国有资产统计和所出资企业财务决算工作。
    建立和完善自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企业绩效评价体系。
  •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负责自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自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及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实行土地房屋统一管理,收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
    组织自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招标,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
    拟订自贡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的办法,组织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