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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国有资产管理局

会同济宁有关部门决定或批准企业国有资产的经营形式和国有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终止、拍卖;审批国有企业产权变动;组织清算和收缴被撤销、解散企业的国有资产;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济宁在境外的国有资产。
审批济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评估和财务处理问题。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办理资金信用证明。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济宁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下属机构

  •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组织济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招标,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
    负责济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拟订济宁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的办法,组织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
    负责济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及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实行土地房屋统一管理,收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
  • 企业资产管理科 组织济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招标,负责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
    审核济宁所出资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研究提出济宁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负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研究济宁所出资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
  • 计划财务科 承担济宁国有资产管理局的部门预决算编制和专项工作经费的管理。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
    研究提出济宁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办法,审核监管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汇总编制济宁所出资企业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缴计划草案。
    指导和帮助济宁所出资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