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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国有资产管理局

审批承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评估和财务处理问题。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对承德投资分配和国有资产重大投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投资效益进行重点跟踪监测。
会同有关部门对承德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发包、租赁、合资、参股经营等。研究、制定国家股权收益的分配方案,并收缴国有资产产权收益。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下属机构

  • 计划财务科 研究提出承德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办法,审核监管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研究提出向承德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方案。
    指导和帮助承德所出资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承担承德国有资产管理局的部门预决算编制和专项工作经费的管理。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
  •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对承德行政事业资产运营公司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拟订承德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的办法,组织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
    组织承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招标,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
    负责承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及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实行土地房屋统一管理,收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
  • 统计评价与绩效考核科 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
    拟订并组织落实承德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委托经营制度并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方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承德所出资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拟订承德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