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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国有资产管理局

会同营口有关部门决定或批准企业国有资产的经营形式和国有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终止、拍卖;审批国有企业产权变动;组织清算和收缴被撤销、解散企业的国有资产;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营口在境外的国有资产。
审批营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评估和财务处理问题。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办理资金信用证明。
负责营口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资产汇总、报表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处理产权纠纷,查处国有资产流失。

下属机构

  •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组织营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招标,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
    负责营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及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实行土地房屋统一管理,收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
    对营口行政事业资产运营公司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负责营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 统计评价与绩效考核科 拟订营口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
    建立和完善营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企业绩效评价体系。
    拟订并组织落实营口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委托经营制度并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方法并组织实施。
  • 企业资产管理科 组织营口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招标,负责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
    审核营口所出资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审核营口所出资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
    组织协调营口所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