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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导推进高雄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高雄市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通过法定程序对高雄市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负责高雄市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下属机构

  • 规划发展局 指导高雄市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
    审核高雄市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
    研究提出高雄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
    研究提出发展高雄市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
  • 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 建立健全高雄市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
    研究提出高雄市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承办高雄市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
    承担高雄市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 产权管理局 承担高雄市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
    审核高雄市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
    研究提出完善高雄市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监督、规范高雄市国有产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