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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过法定程序对安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负责安顺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指导推进安顺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安顺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下属机构

  • 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 研究提出安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建立健全安顺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
    完善安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
    承担安顺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
  • 规划发展局 审核安顺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
    指导安顺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
    研究提出发展安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
    研究提出安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
  • 企业改革局 承办所出资的安顺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
    拟订安顺所监督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
    指导安顺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研究提出安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