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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天门市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指导推进天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国务院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天门市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天门市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下属机构

  • 产权管理局 研究提出完善天门市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承担天门市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
    监督、规范天门市国有产权交易。
    承担天门市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 规划发展局 研究提出天门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
    指导天门市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
    研究提出发展天门市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
    审核天门市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
  • 企业改革局 研究提出天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
    拟订天门市所监督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
    指导天门市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承办所出资的天门市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