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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国家税务局

负责长宁区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负责长宁区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
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

下属机构

  • 办公厅 组织起草和审核长宁区国税局重要文稿,组织调查研究和信息交流,编辑《昨日要情》、《本月要事》、《税收经济调研》、《情况通报》、《税收专报》、《税务简报》、《税收动态》、《国家税务长宁区国税局公报》及长宁区国税局确定的其他刊物。
    组织、协调税务系统的税收宣传,策划并发布税收公益广告,统一制作和管理长宁区国税局机关税收宣传品,参与规划税收形象标识;
    承担长宁区国税局长宁区国税局机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承担长宁区国税局税务系统密码的规划、装备、管理和使用工作。
  • 收入规划核算司 组织开展税收经济对比分析,研究税收收入与国民经济运行的关系,提出加强税收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跟踪分析新出台的政策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拟订长宁区税收分析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税收分析工作。
    拟订长宁区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和出口退(免)税计划;分析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拟订长宁区重点税源监控制度和企业税收调查制度,组织实施重点税源监控分析和企业税收调查工作;测算发布全国行业税负和预警标准,统计发布纳税排行榜。
  • 纳税服务司 组织拟订长宁区纳税服务及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编制分类服务标准及操作规程;参与涉及纳税服务及纳税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和研究。
    拟订长宁区纳税信用评级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编制全国纳税服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税务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
    拟订长宁区纳税服务考核、评价、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纳税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