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天津 河北区

河北区国家税务局

承担河北区国税局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负责河北区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
负责河北区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河北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下属机构

  • 国际税务司 参与拟订河北区中国居民境外投资和劳务税收服务制度、办法。
    承办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协议和国际税收征收协助协议的谈签、解释和执行工作;拟订河北区并组织实施税收情报交换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承担河北区国税局与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有关的工作。
    承办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翻译和审校工作。
    研究、拟订河北区并完善国际税收协定工作文本,承办税收协议、协定的谈判、草签、解释和执行工作;
  • 收入规划核算司 拟订河北区税款征缴退库和税收票证管理制度,设计税收票证,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及税收票证使用、管理情况,印制印花税票和出口退税专用税票。
    拟订河北区税收分析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税收分析工作。
    拟订河北区税收会计核算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办有关税款专用账户设立和监管工作。
    组织开展税收收入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税收经济预警分析,测算并发布全国和地区宏观税负、税收弹性系数、税收收入能力和税收征收率;收集、整理外国税收收入情况。
  • 稽查局 协同立法、公安、检察和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解决税务稽查和涉税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司法解释问题。
    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参与税务治安的协调工作。
    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
    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