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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国土资源局(国土局)

负责规范济源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承担济源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承担优化配置济源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负责管理济源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中央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下属机构

  • 耕地保护科 负责对济源投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耕地占补平衡、城乡挂钩及万顷良田进行监管。
    组织开展济源国土开发整治工作,负责安排落实国土整治事业费计划。
    负责济源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
    参与济源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论证、验收。
  • 测绘地籍管理科 组织和管理济源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及其他县级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
    负责济源测绘管理规定、办法的制定和起草并进行执法检查与监督。
    负责济源农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抵押管理,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指导组织济源地籍信息系统建设。
    负责对济源测量标志的管理和维护。
  • 法规监察科 负责有关济源国土资源的法规咨询工作。
    负责济源法律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
    研究提出济源国土资源政策规划、计划,负责有关政策问题的综合协调工作。
    指导督查济源乡镇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综治与平安创建相关工作的综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