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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国土资源局(国土局)

承担规范铜川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承担节约集约利用铜川市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承担铜川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铜川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铜川市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下属机构

  • 法规监察科 研究提出铜川市国土资源政策规划、计划,负责有关政策问题的综合协调工作。
    组织开展铜川市国土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
    组织起草有关铜川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
    办理铜川市有关行政复议、应诉事宜。
  • 建设用地科 负责铜川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作价出资和政府收购的有关管理工作。
    负责铜川市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
    制定铜川市土地供应政策,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论证、验收。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建设用地。
    负责铜川市企业改制工作。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初审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备案管理,管理土地市场。
  • 规划科技科 负责拟定铜川市土地利用计划使用与管理;负责编制铜川市及区域性的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整理规划、城乡挂钩和万顷良田等规划。
    负责综合统计等工作。
    负责拟定铜川市国土资源科技规划,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广科技新成果。
    负责铜川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