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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国土资源局(国土局)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晋城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晋城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承担规范晋城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晋城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参与开发工作,依法审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承担节约集约利用晋城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下属机构

  • 建设用地科 制定晋城土地供应政策,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论证、验收。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建设用地。
    负责晋城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
    负责晋城企业改制工作。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初审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备案管理,管理土地市场。
    负责晋城村(居)民建房用地管理。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
  • 规划科技科 负责拟定晋城国土资源科技规划,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广科技新成果。
    负责综合统计等工作。
    负责晋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组织晋城新增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
  • 耕地保护科 负责晋城农地转用、土地征收和有关管理工作。
    负责晋城统一征地的组织指导工作,组织起草征地补偿办法,负责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偿管理等工作。
    承办晋城政府和国务院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农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
    负责晋城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