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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国土资源局(国土局)

承担规范日喀则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负责规范日喀则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承担及时准确提供日喀则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国家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承担规范日喀则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下属机构

  • 法规监察科 研究提出日喀则市国土资源政策规划、计划,负责有关政策问题的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有关日喀则市国土资源的法规咨询工作。
    办理日喀则市有关行政复议、应诉事宜。
    提出日喀则市国土资源利用制度改革方案,研究制定改革措施。
  • 耕地保护科 负责日喀则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
    负责对日喀则市投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耕地占补平衡、城乡挂钩及万顷良田进行监管。
    负责日喀则市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的审查。
    负责日喀则市统一征地的组织指导工作,组织起草征地补偿办法,负责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偿管理等工作。
  • 建设用地科 负责日喀则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作价出资和政府收购的有关管理工作。
    组织发布日喀则市各类建设用地信息。跟踪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情况。
    负责日喀则市企业改制工作。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初审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备案管理,管理土地市场。
    制定日喀则市土地供应政策,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论证、验收。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