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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商务局

推进大兴安岭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
牵头拟订大兴安岭服务贸易发展计划,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口岸建设和对外开放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指导各级口岸管理机构的工作,负责电子口岸建设及口岸信息发布;参与协调口岸安全管理。
促进大兴安岭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通标准化。

下属机构

  • 综合处 综合协调大兴安岭有关自由贸易区事务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有关开发区建设发展的规划计划政策引导和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情况汇总、评价工作。
    研究分析大兴安岭有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编报和组织实施大兴安岭对外开放、商务和口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监测分析商务和口岸宏观运行情况。
  • 贸易管理处 组织实施大兴安岭机电产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承担大兴安岭企业申请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大兴安岭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
    协调大兴安岭供应港澳的配额商品工作。
  • 市场秩序与调节处 承担大兴安岭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
    承担大兴安岭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相关工作。
    承担大兴安岭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
    承担整顿和规范大兴安岭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