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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司法局

指导、监督屯昌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社区戒毒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承办屯昌县委、屯昌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国家、省、屯昌县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屯昌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和管理屯昌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协助管理区、县级屯昌县司法局领导干部。

下属机构

  • 基层工作处 指导和监督屯昌县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拟订屯昌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
    会同屯昌县人民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的职责。
    指导屯昌县基层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 办公室 负责屯昌县司法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负责屯昌县司法局机关政务工作。
    承担屯昌县司法行政涉台事务,参与处理涉台法律问题。
    承担屯昌县司法局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 法制处 起草屯昌县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负责屯昌县司法局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负责屯昌县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对屯昌县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及其代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