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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司法局

组织开展株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
指导和管理株洲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协助管理区、县级株洲司法局领导干部。
指导、监督株洲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负责株洲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警用车辆及服装等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下属机构

  • 法制处 负责对株洲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及其代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承担株洲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承担株洲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负责株洲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 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 组织实施株洲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考核工作。
    组织对株洲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表彰活动。
    联系株洲区县司法局和株洲律师协会,监督、指导株洲律师协会工作。
    负责株洲律师行业的统计分析,掌握、评估和报送株洲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 基层工作处 会同株洲人民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的职责。
    指导株洲基层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指导和监督株洲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拟订株洲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