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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司法局

指导、监督、管理宣城市法律援助工作。
组织实施宣城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指导和管理宣城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协助管理区、县级宣城市司法局领导干部。
贯彻执行国家、省、宣城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宣城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 法制处 承担宣城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负责宣城市司法局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承担宣城市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起草宣城市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 办公室 承担宣城市司法局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负责宣城市司法局机关政务工作。
    承担宣城市司法行政涉台事务,参与处理涉台法律问题。
    负责宣城市司法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 基层工作处 会同宣城市人民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的职责。
    拟订宣城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
    指导和监督宣城市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指导宣城市基层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