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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台办

研究、拟订包头市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
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协调包头市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涉台的法律、法规,统筹协调涉台法律事务。
管理协调两岸通邮、通航、通商事务;负责包头市对台宣传、教育工作和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处理涉台的重大事件。
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属机构

  • 投诉协调局 负责协调处理包头市重大、复杂的台湾同胞投诉案件。
    组织包头市各地台办投诉协调工作经验和信息交流,通报台湾同胞投诉案件处理情况。
    承担包头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指导检查包头市各地台办的台胞投诉案件的处理。
  • 经济局 负责管理和协调两岸“三通”事务。统筹协调和指导包头市对台经济工作。
    会同包头市有关部门研究、草拟对台经济、贸易、金融、科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并负责协调和检查落实。
    指导、管理包头市台资企业协会,负责对台资企业的政策指导及服务工作。
    研究协调包头市对台商投资和赴台投资的政策。
  • 秘书局 负责协调包头市台办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包头市台办档案、报刊、图书资料工作。编辑刊物。
    负责包头市赴台审批办理工作,联系各地各部门涉台机构。
    承办包头市台办文电、秘书、会议、通信、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