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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发改委

受兰州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报告。
研究分析兰州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以及政策的制定,提出投资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提出兰州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兰州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实施兰州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完善备案程序,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

下属机构

  • 投资处 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兰州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按规定权限审核兰州重大建设项目。拟订政府投资规划、计划,审核安排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编制下达省级财政性投资年度计划。
    提出兰州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项目管理目录的建议。
    承担兰州投资备案项目综合管理和投资信息发布工作。
  • 经济体制改革处 提出推进兰州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
    协调解决兰州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研究兰州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
  • 区域经济处 衔接平衡土地利用与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
    组织实施兰州主体功能区规划。
    负责拟订兰州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
    协调兰州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