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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发改委

提出安徽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安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拟订和实施安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参与安徽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指导和推进安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

下属机构

  • 经济体制改革处 协调解决安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指导和推进安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
    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提出推进安徽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
  • 投资处 协调推进安徽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承担安徽投资备案项目综合管理和投资信息发布工作。
    按规定权限审核安徽重大建设项目。拟订政府投资规划、计划,审核安排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编制下达省级财政性投资年度计划。
    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
  • 区域经济处 负责拟订安徽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
    提出推进{1经济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协调安徽经济特区和各类开发区的重大问题。
    组织实施安徽主体功能区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