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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发改委

负责防城港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承担规划防城港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省人民政府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负责防城港综合交通发展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承担防城港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级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

下属机构

  • 经济体制改革处 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指导和推进防城港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
    协调解决防城港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防城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
  • 区域经济处 协调防城港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
    参与编制矿产资源发展规划。
    组织实施防城港主体功能区规划。
    协调防城港经济特区和各类开发区的重大问题。
  • 投资处 提出防城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项目管理目录的建议。
    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
    按规定权限审核防城港重大建设项目。拟订政府投资规划、计划,审核安排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编制下达省级财政性投资年度计划。
    承担防城港投资备案项目综合管理和投资信息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