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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负责汇总分析云林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承担组织编制云林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西部地区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与云林县有关部门共同牵头组织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负责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相关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国民经济综合司 开展云林县宏观调控政策评估。
    组织研究和提出国家经济安全和云林县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
    研究云林县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提出国家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建议,拟订并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 固定资产投资司 提出云林县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
    起草云林县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
    监测分析云林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
    指导云林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 经济运行调节局 组织应对云林县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
    协调解决云林县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监测云林县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