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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卫生局

根据屯昌县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屯昌县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负责收集、发布屯昌县当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有关卫生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组织开展医学卫生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屯昌县当地实际,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订屯昌县当地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有关方案、工作规划、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定屯昌县当地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组织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任职资格认证的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卫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有关专业培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 卫生应急办公室 指导屯昌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风险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工作。
    拟订屯昌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承担屯昌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组织协调屯昌县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 医政处 负责屯昌县医疗机构(含血站、急救站)的资格审批。
    拟订屯昌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监督管理屯昌县公立医院,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承担屯昌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评价和财务监督等工作。
  • 疾病控制处 指导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
    拟订屯昌县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常见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措施。
    拟订屯昌县健康促进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屯昌县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