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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卫生局

负责制定汕尾市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依法监测传染病,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发和蔓延;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
负责制订或审定(审核、批准)汕尾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护理、医技及相关服务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并实施监督和管理。
负责制订汕尾市当地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汕尾市当地重大卫生问题研究和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并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汕尾市当地与人群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负责汕尾市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下属机构

  • 法制监督处 承担汕尾市卫生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的有关工作。
    起草卫生方面的汕尾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汕尾市医疗服务市场工作,组织打击非法行医,督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
    负责汕尾市卫生局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 卫生应急办公室 建立、完善汕尾市卫生应急信息系统。
    指导汕尾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风险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工作。
    承担汕尾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拟订汕尾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 医政处 负责汕尾市执行医疗技术应用准入制度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及注册工作。
    承担汕尾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评价和财务监督等工作。
    负责汕尾市医疗机构(含血站、急救站)的资格审批。
    指导汕尾市医院感染控制体系、医疗急救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