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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卫生局

负责制定朝阳区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依法监测传染病,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发和蔓延;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
负责制定朝阳区当地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协调发展。
负责朝阳区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根据朝阳区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朝阳区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 法制监督处 承担朝阳区卫生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的有关工作。
    起草卫生方面的朝阳区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负责朝阳区卫生局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朝阳区医疗服务市场工作,组织打击非法行医,督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
  • 卫生应急办公室 建立、完善朝阳区卫生应急信息系统。
    指导朝阳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风险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工作。
    拟订朝阳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承担朝阳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 医政处 负责朝阳区执行医疗技术应用准入制度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及注册工作。
    负责朝阳区医疗机构(含血站、急救站)的资格审批。
    监督管理朝阳区公立医院,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拟订朝阳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