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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卫生局

根据枣庄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枣庄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依法管理枣庄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制订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负责监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
负责管理枣庄干部保健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医疗保险局。
负责制定枣庄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依法监测传染病,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发和蔓延;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

下属机构

  • 卫生应急办公室 指导枣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风险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工作。
    建立、完善枣庄卫生应急信息系统。
    组织协调枣庄重大自然灾害、恐怖事件、中毒事件及核辐射事故等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组织协调枣庄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 法制监督处 起草卫生方面的枣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承担枣庄卫生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的有关工作。
    承担枣庄卫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组织开展枣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 疾病控制处 指导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
    组织指导枣庄免疫规划的实施和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调查处置。
    组织对枣庄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监测和疫情报告,对重大突发疫情实施紧急处置。
    拟订枣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