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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卫生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鞍山当地实际,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订鞍山当地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有关方案、工作规划、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
负责对鞍山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相关公共卫生实施监督管理。研究监测各类与人群健康密切相关的重大危险、致病因素。
负责制定鞍山当地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协调发展。
负责收集、发布鞍山当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有关卫生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组织开展医学卫生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下属机构

  • 医政处 拟订鞍山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拟订鞍山血液安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负责鞍山医疗机构(含血站、急救站)的资格审批。
    指导鞍山医院感染控制体系、医疗急救体系建设。
  • 卫生应急办公室 拟订鞍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组织协调鞍山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指导鞍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风险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工作。
    承担鞍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 法制监督处 负责鞍山卫生局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组织开展鞍山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起草卫生方面的鞍山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鞍山医疗服务市场工作,组织打击非法行医,督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