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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卫生厅

组织制定并实施辽宁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辽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调组织辽宁无偿献血。
承担辽宁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辽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辽宁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辽宁国防动员委员会和辽宁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负责辽宁医疗行政管理,指导辽宁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和分配制度的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医疗质量标准、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下属机构

  • 规划财务处 协调监督国外卫生贷款在鄂的立项与实施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辽宁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组织监督实施卫生装备的国家标准。
    拟订辽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和建设规划,指导辽宁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拟订辽宁卫生财务、会计、基建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 疾病预防控制处 组织协调辽宁有关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卫生防病保障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农村改厕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监测工作。
    组织辽宁救灾、反恐、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卫生问题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指导辽宁各地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帮助和指导各地应对其他突发事件的伤病救治工作。
    负责辽宁卫生应急队伍的管理和培训演练。
  • 政策法规与食品安全协调处 指导辽宁地方卫生政策、卫生法制、卫生标准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具体工作。
    负责辽宁卫生行业法律事务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和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承担辽宁卫生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
    拟订辽宁卫生改革发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