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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医疗保险局

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日常事务,并对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实行监督、检查、考核、处罚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
受理用人单位职工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业务的咨询;
负责浦东新区医疗保险局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
负责浦东新区医疗保险局提出改进和完善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工作的问题和意见。

下属机构

  • 基金核定科 负责浦东新区医疗保险局对定点药店执行协议情况进行重点稽核,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不履行协议,违反政策规定行为进行稽查。
    办理农民工综合保险的相关业务。
    编制年度新参保单位参保计划,及时掌握应参保单位及职工的构成情况。
    参保单位和职工提供咨询和查询服务。
  • 基金结算科 积极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妥善保管参保职工费用结算等相关业务档案。
    负责浦东新区医疗保险局全市基金财务、统计工作和业务指导培训工作。
    按照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保障的有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的年度测算,制定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制度。
  • 办公室 负责浦东新区医疗保险局本处各项管理制度的制订、实施、检查、考核工作,
    负责浦东新区医疗保险局各级来文的登记、传阅、催收、督办工作,
    做好汽车驾驶工作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浦东新区医疗保险局拟定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会议材料、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浦东新区医疗保险局编印《浦东新区医改信息》,以及单位各类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规范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