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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医疗保险局

负责大兴安岭医疗保险局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
负责大兴安岭医疗保险局对所辖区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离休干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负责大兴安岭医疗保险局编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的预决算,

下属机构

  • 基金结算科 负责大兴安岭医疗保险局全市基金财务、统计工作和业务指导培训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医疗保险局受理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保障的日常事务,即征收、核定、费用的审核、支付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保障金,建立离休干部档案,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
    负责大兴安岭医疗保险局会计事务处理,做到帐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记载清晰,日清月结,确保对帐及时。负责大兴安岭医疗保险局整理、装订各类凭证。
    负责大兴安岭医疗保险局离休干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条件和资格审查。规范定点医院、医务所(室)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服务管理。
  • 办公室 负责大兴安岭医疗保险局拟定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会议材料、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大兴安岭医疗保险局编印《大兴安岭医改信息》,以及单位各类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规范把关。
    负责大兴安岭医疗保险局报纸收发征订、办公用品的管理。
    负责大兴安岭医疗保险局后勤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及职工福利工作等。
    负责大兴安岭医疗保险局整理、收集、编印《大兴安岭医改》及新闻宣传工作。
  • 医疗管理科 负责大兴安岭医疗保险局医疗保险费用的审核,负责大兴安岭医疗保险局参保患者转诊条件的审查,负责大兴安岭医疗保险局规定病种的审批。
    负责大兴安岭医疗保险局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统计分析工作,并为工伤浮动费率提出数字依据。
    负责大兴安岭医疗保险局对各县(市)区业务的指导。
    负责大兴安岭医疗保险局享受工伤定期待遇人员的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