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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医疗保险局

负责璧山区医疗保险局指导和推进全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受理用人单位职工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业务的咨询;
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日常事务,并对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实行监督、检查、考核、处罚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
负责璧山区医疗保险局提出改进和完善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工作的问题和意见。

下属机构

  • 医疗管理科 规范、监督检查定点医院、医务所(室)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服务管理,
    负责璧山区医疗保险局市直所有参加工伤、生育保险人员的待遇审核工作。
    负责璧山区医疗保险局医护人员的培训。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向参保人员宣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和规定。
    负责璧山区医疗保险局对工伤协议医院及生育定眯医院的业务培训工作。
  • 基金核定科 受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有关医疗待遇审核、支付中的违规举报,查处违反医保政策和违规套取基金行为。
    办理农民工综合保险的相关业务。
    负责璧山区医疗保险局对定点药店执行协议情况进行重点稽核,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不履行协议,违反政策规定行为进行稽查。
    参保单位和职工提供咨询和查询服务。
  • 基金结算科 负责璧山区医疗保险局编制全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和决算,定期做好基金收支情况分析。
    妥善保管参保职工费用结算等相关业务档案。
    积极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按照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保障的有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的年度测算,制定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