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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县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负责拟定新竹县劳动教养所的有关规划和新建、改建、扩建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规划、部署新竹县劳教系统的经济工作,管理所属单位的生产、财务、基建等工作。
承担新竹县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新竹县劳动教养人员的收容、教育、分配、调遣工作,审查批准劳动教养场所内劳动教养人员的减延期及提前解教等事宜。
承办新竹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计划财务处 审核和管理新竹县各项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
    指导新竹县劳教单位计划财务工作。
    草拟新竹县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的财务年度计划。
    负责新竹县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财务、基建投资的管理工作。
  • 所政管理处 负责新竹县直属单位劳教案件报告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负责新竹县劳教人员对延长劳动教养案件不服的行政诉讼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指导对新竹县劳教人员的执法管理。
    负责对新竹县劳教人员的收容、调配、调遣、安全警戒工作。
  • 政治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新竹县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干警教育、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新竹县劳教系统警务、警衔评授审核等工作。
    协助新竹县有关部门管理劳教系统的机构编制。
    管理新竹县劳教工作管理干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