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香港 元朗区

元朗区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指导元朗区劳动教养场所的所政管理、教育改造、生活卫生和安全防范等工作,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
负责元朗区劳动教养人员的收容、教育、分配、调遣工作,审查批准劳动教养场所内劳动教养人员的减延期及提前解教等事宜。
负责元朗区劳动教养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对劳动教养人员的社会帮教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

下属机构

  • 政治部 协调元朗区地方主管部门管理市属劳教单位领导班子。
    负责元朗区劳教系统警务、警衔评授审核等工作。
    管理元朗区劳教工作管理干部学校。
    协助元朗区主管部门管理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以及党的建设、廉政建设。
  • 所政管理处 负责对元朗区劳教人员的收容、调配、调遣、安全警戒工作。
    负责元朗区劳教人员对延长劳动教养案件不服的行政诉讼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指导对元朗区劳教人员的执法管理。
    负责元朗区直属单位劳教案件报告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 计划财务处 负责元朗区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财务、基建投资的管理工作。
    指导元朗区劳教单位计划财务工作。
    草拟元朗区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的财务年度计划。
    审核和管理元朗区各项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