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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负责普洱劳动教养人民警察的配备、教育、培训、奖惩工作,以及职工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
负责普洱劳动教养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
负责编制、申报普洱劳动教养系统的人民警察经费、劳动教养人员改造经费及其他各项经费。
负责普洱劳动教养人员的收容、教育、分配、调遣工作,审查批准劳动教养场所内劳动教养人员的减延期及提前解教等事宜。

下属机构

  • 计划财务处 指导普洱劳教单位计划财务工作。
    审核和管理普洱各项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
    负责普洱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财务、基建投资的管理工作。
    草拟普洱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的财务年度计划。
  • 政治部 指导普洱局机关工、青、妇工作。
    管理普洱劳教工作管理干部学校。
    协助普洱有关部门管理劳教系统的机构编制。
    负责普洱劳教系统警务、警衔评授审核等工作。
  • 所政管理处 负责普洱劳教人员对延长劳动教养案件不服的行政诉讼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负责普洱直属单位劳教案件报告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负责对普洱劳教人员的收容、调配、调遣、安全警戒工作。
    指导对普洱劳教人员的执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