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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蚌埠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会同蚌埠市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会同蚌埠市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承办蚌埠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工资福利处 拟订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负责蚌埠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蚌埠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负责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获奖提高退休费待遇工作。
  • 职业能力建设处 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拟订蚌埠市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完善蚌埠市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
    完善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
    负责拟订蚌埠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以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 规划财务处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蚌埠市及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承担蚌埠市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参与拟订蚌埠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指导监督蚌埠市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代管帐务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以及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财务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