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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负责实施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验证,负责塔城地区出口、转口商品的有关出境验证。
负责实施塔城地区对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的生产(养殖、种植)、加工和存放等单位的卫生、检疫注册,负责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和出口质量许可工作,负责实施进出口产品、体系认证和实验室认可、人员注册等工作,并监督管理。
承办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实施塔城地区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一般包装和出口危险品货物包装检验,负责进出口商品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办理进出口商品复验工作。

下属机构

  • 通关业务处 承担报检单位及报检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提出塔城地区口岸设施的规划布局方案。
    负责塔城地区电子报检数据的审核、检验检疫业务布控工作。
    负责塔城地区出入境证单、签证业务印章、封识标志、原产地证和计费的管理工作。
  • 稽查处 承担塔城地区授权的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与执行、检验检疫违法案件举报与业务投诉的处理等工作。
    负责塔城地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检查、专项执法稽查、外埠通关抵京法检货物稽查等工作。
    负责塔城地区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绩效管理工作。
    制定塔城地区行政执法稽查工作规章制度和综合行政管理体系文件并组织实施。
  • 法制处 组织起草塔城地区全局性工作报告。
    组织开展塔城地区年鉴与地方志编写、检验检疫业务调研等工作。
    负责塔城地区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工作。
    负责塔城地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司法调查、行政审批等管理工作。